| 关于制订我院十一五规划分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我院2006年工作要点的布置,为进一步抓好我院“十一五”规划建设的实施,切实把握好学院的发展步伐,明确“十一五”期间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思路,制订科学的分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各时期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学院的“十一五”规划分项目制订实施方案:
| 分项目 |
分管院领导 |
主办部门 |
协办部门 |
完成时间 |
| 教学建设,包括创建示范性高职院实施方案 |
匡会健 |
教务处 |
高教研究室、各系部 |
4月底 |
| 学生教育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 |
李海健 |
学生处 |
团委 |
| 精神文明建设 |
李海健 |
党办 |
工会 |
| 学院基础建设 |
邱国强 |
基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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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教育方面 |
邱国强 |
继续教育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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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队伍建设及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 |
茜平一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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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建设 |
禤焕葵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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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要求各教学系(部)结合“十一五”规划相应制订系(部)建设的实施方案。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分管领导为禤焕葵副院长。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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