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我院十一五规划分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我院2006年工作要点的布置,为进一步抓好我院“十一五”规划建设的实施,切实把握好学院的发展步伐,明确“十一五”期间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目标和思路,制订科学的分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各时期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学院的“十一五”规划分项目制订实施方案:

分项目

分管院领导

主办部门

协办部门

完成时间

教学建设,包括创建示范性高职院实施方案

匡会健

教务处

高教研究室、各系部

4月底

学生教育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

李海健

学生处

团委

精神文明建设

李海健

党办

工会

学院基础建设

邱国强

基建处

 

继续教育方面

邱国强

继续教育处

 

师资队伍建设及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

茜平一

人事处

 

图书馆建设

禤焕葵

图书馆

 

 

  同时,要求各教学系(部)结合“十一五”规划相应制订系(部)建设的实施方案。此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分管领导为禤焕葵副院长。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网站制作与维护: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