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计划制订、执行及修订的若干规定
目前我院各系、各专业正在推进全面的教学改革,特别是水电、水工两个试点专业对教学计划进行了重新制定。为了规范教学要求,使教改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现就我院有关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及修订工作出如下规定:
一、教学计划的制订
1 .教学计划的制订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制订《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的精神,围绕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地区、行业情况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的特点。
2 .教学计划的制订,必须建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科学证论的基础上,既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又要切合生产第一线的发展需要。
3 .教学计划的格式一般要求统一。
4 .教学计划的制定严格按系主任编制、教务处处长审核、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主管院长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教学计划的执行
1 .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各系、专业、教研室和任教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任何违反行为均属教学事故。
2 .对教学计划的变动,都必须履行规定的手续,除教务处外,任何个人或部门无权改变教学安排和调度。
3 .教学督导室对日常教学秩序,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行使监督、指导和评估权利。
三、教学计划的修订
1 .教学计划在同一届(三年内)学生中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作大的改动。为反映国家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对人才培养新的要求,每年可根据学年(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微调并制定各专业执行教学计划,但须由系书面报告送教务处审查批准。
2 .在毕业生跟踪调研的基础上,原则上每三年对教学计划进行一次大的修订。修订工作由主管院长直接领导。各系负责组织各专业教研室的具体修订工作。教务处接到系教学计划送审稿后,组织跨系(部)的院级教学计划审定工作,最后将审定意见报主管院长审阅。
3 .教学计划的修订定稿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教务处和有关系(部)组织实施。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教 务 处
二 OOO 年九月九日
关于制订
2002级高职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
为了加强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各系(部)做好高职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 .培养目标
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2 .基本要求
高职毕业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二、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制订教学计划要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注重分析和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特别要关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使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同时,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 .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订教学计划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要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 .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
要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应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 .加强实践能力培养
制订教学计划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能力培养要贯穿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实践的时间和内容,减少演示性和验证性实验,实训课程可单独设置,以使学生掌握从事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
5 .贯彻产学结合思想
产学结合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基本途径,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应主动争取企事业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若有条件,应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制订和实施教学计划。教学计划中的各个教学环节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工作特点妥善安排。
6 .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
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上,应从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制订教学计划,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特色。即使同一专业,也可根据生源情况的不同,制订不同的教学计划,或在执行同一教学计划中,给学生以更大的选择性。
三、教学计划的构成与时间安排
1 .教学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
①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②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③修业年限;
④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⑤教学进程表;
⑥必要的说明。
2 .教学可分为理论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3 .高职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4 .三年制专业的总课时一般以 1800 ( 1 ± 10% )学时为宜。
5 .三年制专业的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 40% 。
四、课程设置说明
1 .必修课 ( 包括素质教育课、实践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 占
70% ;限选课占 20% ;任选课占 10% 。
2 .各专业的必修课、限选课安排在二年半完成。第六学期安排实践课和任选课。
3 .英语课要求三年不断线,增设口语听力训练和实践周,第五学期主要安排专业英语课;第一学期约
70 学时,第二学期约 80 学时,第三学期 60 学或 64 学时,第四学期任选
30 学时,第五学期专业英语(限选课) 36 学时。
4 .《 C 语言》、《 FOXPRO 》、《 VISUAL-BASIC
》三门课程中必须开出一门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 60 学时为必修课(其中课内实践
20 学时)。必修一门计算机语言或任选一门计算机语言。
5 .《水管理技术与水行政》的专业方向调整到以管理类专业为主,减少力学和结构课程,增加管理学、经济学、法律课程。
6 .电气技术专业调整到以高新技术应用为主线,加强实践环节中设备建设和课程体系与课程改革力度。
7 .计算机应用和维护专业调整以加强水利电力系统中的应用为目的,突出行业特色,课程改革要加入如概论之类的行业知识和专业知识。
8 .原则上各门课程以小课为主,时数不宜超过 100 学时,安排计划时考虑知识的结构合理、前后有序,保证计划的科学性和先进性。按高职特色整合过的综合课程,若实践证明是合理的,可以不进行拆分,但是,在学分制管理时,总学分要细化。
9 .根据专业特色可以考虑专业方向限选模块。
10 .专业教学进程表的格式要按附表进行统一。(原来的能力模块结构根据情况可以基本不变)
11 .各类专业修订的教学计划在 4 月份前完成,在制定计划时考虑教师队伍、教材的选用、实验设备的配套等问题,提前做好工作。必要时要进行调研和岗位调查,做好专业定位、课程优化和模块构建工作。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教 务 处
二 OO 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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